我县开展法治创建督导复查工作
为深入推进我县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巩固法治镇、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成果,10月15-19日,由县委政法委(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农办(县扶贫办)、县民政局等单位组成的法治创建工作督导组,到全县各镇、村(社区)开展2018年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督导,并对已成功创建的法治镇、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回头看”。
督导组一行认真对照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的“组织建设健全有力、民主选举依法有序、民主决策科学规范、民主管理扎实有效、民主监督切实有效、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六大部分考评创建标准,检查了今年申报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工作情况。特别是我县省定扶贫村的法治创建工作,督导组逐项对照梳理,查阅了相关法治创建资料,实地检查村规民约制度、法治宣传栏等硬件设施设置,与检查镇的分管副书记进行交流,深入检查村(社区),听取了村干部及群众对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已创建成功的法治镇、民主法治村(社区)通过听取汇报、翻阅台账资料等形式进行了复查。
督导组提出,通过此次督导复查,各镇、村(社区)要及时对当场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回头看”发现的短板要及时进行完善,要继续以开展法治镇、民主法治村(社区)活动为抓手,积极促进基层群众参与依法治理,不断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目前,我县长安镇宝山村等81个村(社区)已确认为广东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单位。今年我县按照80%以上村(社区)要达到省级标准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目标,继续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在创建达到标准的民主法治村(社区)基础上,充分发挥典型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提升全县法治化水平。
图文:县司法局、县委政法委
编辑:县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