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0万元资产收益扶贫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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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长宁县财政局
关于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公示
长宁县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已经县政府批准使用,现予以公示:
一、项目实施单位:长宁县大旗竹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实施内容:资产收益扶贫项目,主要用于购置竹制品加工机器设备一套和新建竹桌生产线一条。
三、项目资金及来源: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万元(川财农〔2018〕73号)。
长宁县财政局
2018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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