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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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8日发表
(1)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度。在7月底前完成清产核资,9月底前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股权量化和发放集体经济股权证等,实现集体资产由“共同共有”转变为“按份共有”。(2)规范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对未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形式的村,不再成立集体公司,注册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理顺规范已成立的集体公司和村领办成立的专业合作社。(3)加强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拟成立“剑阁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联合总社”,57个乡镇成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联合分社”。从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组织运行等方面,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截至5月24日,全县543个村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有346个,集体经济收入达到了707.7万元,人均达到12.6元,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村235个,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936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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