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开学和企业疫情防控的通告(苍应对疫情指通字〔20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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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4日发表
苍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学校开学和企业疫情防控的通告
苍应对疫情指通字〔2020〕9号
各类学校不得自行开学,不得组织补课、答疑、辅导等各类现场聚集性课堂活动。各类企业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好检疫查验和员工健康防护。
苍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苍溪县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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