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鄠邑分局依法刑拘一名涉嫌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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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0日发表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是对法律尊严和权威的挑战。2020年5月29日,公安鄠邑分局机场派出所联合刑警大队依法刑拘一名涉嫌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嫌疑人赵某。
2020年5月28日19时许,公安鄠邑分局机场派出所民警在出警现场对违法行为人赵某进行传唤时,赵某拒不配合民警执法,辱骂民警,并驾驶一辆白色雪佛兰小轿车撞击民警。民警将现场情况汇报给所领导,所长薛锐林立即带领增援民警到达现场,在巡特警大队和治安大队通力支持下,强行将赵某制服。
分局指派刑警大队联合机场派出所立即开展侦查,严厉打击犯罪,维护民警尊严。犯罪嫌疑人赵某态度恶劣,对抗审讯。民警连夜找到多名现场目击证人进行取证,并调取民警执法记录仪视频,证实了赵某的违法犯罪事实。现赵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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