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举措构筑森林防火安全屏障
森林防火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抓紧抓好,通过强化宣传教育,责任落实,严查严控火源,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全力构筑森林防火安全体系,确保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形势稳定。
广造声势,加强“六个严禁”宣传。自去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六个严禁”以来,通过立固定宣传牌、发放明白纸、大喇叭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六个严禁”,在全市形成浓厚防火氛围。
严控火源,推行全域野外禁火。森林防火期内实行全域野外禁火。林区重点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防火关键节点部门包帮;各镇街加强祭祀管理,上坟烧七等活动实行周上报制度,上坟有专人携带灭火机具***看护;全市重要进山路口配备240个火种金属探测器,各镇街配备高压水泵50台、水罐车18辆、高压细水雾32台,新配备灭火机36台。
健全督导检查体系。防火节点由市委办、政府办、市森防指办联合成立督导组,对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市森防指办督导组防火期内通过专项督查、夜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林区查隐患、促整改,解决防火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2021年市政府成立森林防火专班,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等单位抽调专人,组成两个督导组代表政府自3月1日开始至5月底结束每天全市各镇街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督导,督导情况每周一通报。
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队伍建设。针对当前的森林高火险天气,全市共增加200名防灭火人员,按照重点林区面积大小分配至各镇街及林场,加强镇级防火力量,提高处置初发火情能力,减少森林火灾发生。
细化工作措施,出台防火工作标准。为切实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消除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力提升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根据《烟台市自然资源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我市2021年制定了《招远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二十条》,对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各项工作进一步细化,增强针对性,对预防森林火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王苗 孙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