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胜利区片改造之一百五十二少数胜利居民仍抱幻想指挥部政策决不更改希望赶紧交房
关注胜利区片改造之一百五十二:少数胜利居民仍抱幻想指挥部:政策决不更改,希望赶紧交房
中国烟台芝罘政府门户网站 www.zhifu.gov.cn 2012-05-07 来源:烟台晚报-今日芝罘
(YMG记者云全通讯员家伟传甫)
记者昨天在胜利区片采访时了解到,区片内仅剩少数居民没有搬迁,不过,他们仍抱有幻想,武断认为征收政策会有松动,可以满足一己私欲。 指挥部一负责人表示,征收政策将“一铁到底”,不会答应任何人的无理条件,请这些居民从实际出发,从大局出发,理智、清醒地看待这一由政府主导的房屋征收工作,认识到胜利区片改造的切实意义,尽快放弃趁机取利的想法,主动到指挥部交房,否则靠到最后吃亏的是居民自己。
-超政策要求,都不能实现
记者与工作人员来到友谊街一户居民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户主李先生住房面积仅为48余平米,他提出索要150万补偿款的无理要求,而按照征收政策,他的房子可获得约50万元的补偿款,即使市场上有人愿意高价购买,也达不到150万元。李先生的要求被指挥部拒绝,因此没有交房。 家住锦华街的王女士房子面积80余平米,她向指挥部提出索要两套90平米安置房的无理要求,两套房的面积总和超出了征收政策规定的标准,指挥部予以拒绝。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政策,王女士可置换两套安置房,但她提出的条件超出了政策范围。王女士的房子如果回迁,肯定置换不到所提条件的两套安置房,但如果异地安置,再自行投资一点,可以满足条件。工作人员曾帮助王女士设计了方案,在原地、异地各选择一套安置房,或者原地回迁一套,就近安置一套二手房。但王女士都不满意,一直不肯搬迁。
-失效老房契,现在不管用
在建昌街附近,记者来到居民刘先生家。刘先生除持有房产证外,还保留了一份建国初期的老房契。胜利区片房屋征收工作启动后,刘先生提出按照老房契上的面积给予补偿的条件,企图通过征收获得一套大面积安置房且不投资,但刘先生所提条件不符合征收政策,指挥部没有答应。 指挥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物权法》规定,只有房屋产权证和登记簿才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老房契并非法定房屋权属证。房屋所有者重新办理房产证、对产权重新确认后,原有的房契已经失去法律效力。“大部分房屋都在上世纪80、90年代重新进行过房产登记,从这个角度分析,老房契不再具有物权证明效力。”记者咨询的律师如是说。
-限期不交房,司法将解决
指挥部一负责人告诉记者,胜利区片房屋征收工作是由芝罘区政府主导的,将切实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严禁随意承诺、私下交易、乱开口子,这将作为铁的纪律严格遵守。一旦发现有突破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坚决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截至目前,工作人员已将《芝罘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全部送达到区片内尚未搬迁的居民手中。”该负责人介绍,如果被征收人迟迟拖延不搬迁,最终都会进入强制征收阶段。 记者从胜利区片改造指挥部了解到,鉴于目前项目进展的实际需要和广大被征收居民的强烈要求以及迫切回迁的愿望,政府已经申请法院启动司法征收程序。在此,指挥部真诚地提醒那些尚未搬迁的居民,要有一个积极健康的心态,充分认识这项民生工程的切实好处,多从自身长远利益出发,也多考虑一下街坊邻居的利益,尽快搬迁。
责任编辑:张文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