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税局多措并举落实小微型困难企业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政策
2017年8月,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小微型困难企业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小微型困难企业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17〕179号)文件的规定,县地税局积极按照上级领导的指示,认真做好小微型困难企业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工作。
小微型困难企业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是一项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重要举措,县地税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该项税收减免政策有效落实。
一是借助平台,发布提醒。借助微信、QQ群等形式对相关纳税人发送涉税提醒,告知纳税人及时申办税收减免手续。二是做好全员培训动员,确保日常服务到位。结合县地税局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管理员岗位培训。特别编制了小微型困难企业减免土地房产税工作要点、调查报告模板等,使培训更接近于实战。三是依规减免,加强管理。在做好宣传、服务工作的同时,加强数据审核管理和税情分析。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办事,要求做到应减企业不遗漏,不合规企业不放松。建立小微型困难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将小微型困难企业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政策的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提高各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责任感,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