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司法局建立三个体系确保法律援助案件高质量
为切实保证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广饶县法律援助中心着力建立制度、监督、服务三个体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建立规范有序的制度体系。在当事人接待方面,实行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在人员管理方面,建立工作纪律、行为规范,实行请销假制度和奖惩制度;在案件质量管理方面,实行律师诚信建设制度、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讨论汇报制度、案件回访反馈制度;在内部管理方面,健全办案指派制度、工作人员例会制度等,用严格的制度规范援助律师的行为,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
二是建立严格有力的监督体系。依据《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坚持“四统一”原则,不断规范完善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批和指派环节的管理,公开程序,强化服务规范,严把案件质量关。每年定期组织检查抽查,通过检查案卷、旁听庭审等形式,了解案件承办情况,加强办案过程监督,做到接待咨询规范化、操作流程规范化、结案归档规范化。严格执行法律援助义务量标准,援助中心律师每年至少完成法律援助案件12件,社会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每人每年至少完成法律援助案件2件。每年年初,对县内法律服务机构上年法律援助义务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认,重点考核案件完成情况、办案质量、诚信执业情况,同时征求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对重点案件全部进行回访,听取案件当事人意见。所办案件合格率、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未发生一起当事人投诉现象。
三是建立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系。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为载体,制定完善10条司法为民便民措施,向320户困难家庭发送法律援助优待卡,向城乡低保户8052户14715人发放了法律援助绿卡,并在全县553个行政村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手册》2765本;公开法律援助服务承诺,本着“便民、惠民”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在县城主要街道临街面开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接待大厅,为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建立每日值班接待制度,对前来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做到耐心解答、真心帮助、尽心服务。今年以来,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82件, 完成全年任务的141%,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