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落实计生家庭获扶助政策
利津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截至目前,全县共有2762人纳入奖励扶助范围,2012年发放奖励扶助资金265万元。
一是扩大奖励扶助范围。在原扶助范围的基础上,从2011年开始将夫妻一方是城镇户口的“半边户”也纳入奖励扶助范围。
二是提高奖励扶助标准。自2012年起,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从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对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加发30%养老补助。
三是严格确认扶助对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扶助对象的确认实行“三审核、两公示”,即由扶助对象本人申请,经村委、乡镇、县计生局三级审核,并在村、镇分别予以公示,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扶助范围。
四是规范资金发放流程。对扶助资金实行“直通车”发放,通过财政账户直接支付到扶助对象个人账户,确保扶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五是强化资金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对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