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公推公选领导干部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拓宽用人渠道,选优配强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领导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法规文件的要求,经县委研究,决定采取公推公选方式选拔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书记兼主任。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职数
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书记兼主任5名,均为正科级领导职位。
二、资格条件
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
1、现职正科级干部或任职满2年以上的副科级干部,其中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应为任职满2年以上的领导干部,任职时间截止2010年7月31日;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干部身份;
4、中共党员。
三、方式步骤
1、发布公告(7月5日)
县公推公选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选办)在《高青工作》、县电视台、高青政务网、数字党务信息平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拟选任的职位及职位要求、选任方法及选任程序
2、报名(7月5日-8日)
全县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干部均可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均需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表样可在gqzzbgbk@163.com),按照规定时间到县公选办报名。
3、资格审查(7月9日)
县公选办安排专人认真核对报名人员人事档案,对学历、任职时间、身份等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4、基本知识能力测试(7月中旬)
县公选办组织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基本知识能力测试,根据测试成绩,按照1:10的比例确定推荐提名预备人选。
5、推荐提名(7月中旬)
县公选办组织召开全县领导干部会议,与会领导干部对确定的推荐提名预备人选进行署名推荐。根据推荐结果,按照1:5的比例确定25名人选进入竞争答辩。
6、竞争答辩(7月中旬)
竞争答辩采用演讲形式,由县公选办具体组织。根据竞争答辩成绩,结合推荐提名情况,按照1:3的比例确定15名人选进入考察范围。
7、组织考察(7月下旬)
县公选办统一发布考察预告,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深入了解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突出政治素质和德的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的方式进行,注重运用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并征求县领导意见。
8、研究确定票决人选(7月下旬)
县公选办根据4:2:4的比例计算入围人员推荐提名、竞争答辩及组织考察情况综合成绩,最后按照1:1.6的比例确定8名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票决。
9、票决(7月下旬)
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公选办汇报票决人选的推荐提名、竞争答辩、组织考察情况,县委常委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按照得票多少,确定5名拟任人选。
10、任职(7月下旬)
县公选办在《高青工作》、县电视台、高青政务网、数字党务信息平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公示,时间7天。公示没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如公示期间群众所反映公示对象问题经调查属实,不符合任职条件的,由县公选办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取消其任职资格,并按照常委会票决情况提出拟任职递补人选,报县委常委会审批。
本公告未尽事项,可向县公选办咨询。
县公选办地址: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传真):6967085,电子信箱:gqzzbgbk@163.com。
为加强对此次公推公选工作的监督,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6972380
县公推公选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5日
***:高青县公推公选领导干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