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费者协会来区检查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落实情况
8月9日,省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来我区检查《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落实情况,副区长陈春青陪同检查。
《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于201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实施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条例》内容。今年上半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投诉举报285件,咨询55件,现已全部办结,回访率100%,满意率100%。区消费者协会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申述案件20件,接待来访以及电话咨询204人次,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万多元。
省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对我区部分餐饮单位、汽车4S店、美容美发会所以及商场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没有发现有违规办理会员卡以及收取开瓶费等情况。
陈春青表示,鲅鱼圈将以深入落实《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为契机,加大对汽车销售及维修、教育培训、餐饮、美容美发等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畅通消费投诉渠道,推动消费维权关口前移,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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