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联动巡察组对高青县供销社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1月8日,市委第四联动巡察组对高青县供销社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议在高青县供销社一楼会议室召开,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第四、第五联动巡察组组长贾宝成同志,县委巡察办主任马立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李金阔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第四联动巡察组全体成员,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殷卫,县供销社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基层社、下属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贾宝成组长强调,开展巡察“回头看”是加强党的建设,督促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的现实需要,是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行动。高青县供销社党委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要明确重点,把握要点,积极推动巡察“回头看”高质量开展;要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好巡察“回头看”工作任务。
马立华主任指出,开展这次巡察“回头看”,是贯彻落实******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精神、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县供销社政治生态持续向好,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力举措。县供销社党委和县委巡察办将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支持配合,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落实市委巡察“回头看”工作部署,全力保障巡察“回头看”工作顺利开展。
本次巡察的主要对象和范围是高青县供销社领导班子及成员、其他科级干部,必要时延伸到中层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根据巡察工作相关条例规定,本次巡察高青县供销社的时间,自2021年1月起至2021年2月止。干部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151****2306;
电子邮箱:zbswldxcz004@163.com;
邮政信箱: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10号淄博市委第四巡察组(收);
举报信箱:高青县供销社门口东侧;
接访地点:高青县供销社301房间。
巡察期间,巡察组于工作日8:30 — 17:00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