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启动
昨日,记者从县卫生局获悉,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中编办、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制度的指导意见》日前正式印发。《意见》提出,到2015年,各省(区、市)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要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对招收对象、培训模式、培训招收、培训基地、培训内容和考核认证等方面的政策性安排。《意见》指出,“5+3”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主要模式,即完成5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的毕业生,在培训基地接受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意见》明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是提高临床诊疗能力,对象为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培训基地原则上设在三级甲等医院。
《意见》明确,机构编制部门在制定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标准时,将有关机构承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作为核定编制时统筹考虑的因素。在经费保障方面,《意见》提出,建立政府投入、基地自筹、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政府对按规划建设设置的培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教学实践活动,并对面向社会招收和单位委派培训对象给予必要补助,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适当支持。 (伊丕香 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