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入伍政策解读
一、征集对象及年龄要求
男兵征集对象为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1999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1997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征集年龄为年满18至22周岁(1998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3岁。
二、征集条件
(一)基本身体条件
①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②体重: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③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具体身体条件要符合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二)基本政治条件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征兵政治考核以应征公民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考核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个人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三、征集程序
男兵:网上报名→初考初检→体检政考→走访调查→预定新兵→张榜公示→批准入伍
①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前有参军意向的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存根,交至本人户籍所在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高校大学生《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至所属高校征兵工作站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②初考初检:初审初检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武装部组织;高校大学生在放假离校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③体检政考:高校大学生可选择在学校所在地应征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应征。初考初检合格的预征对象,听通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毕业证(学历证明)参加区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征兵体检,由当地公安、教育部门同步开展政治联审工作。
④走访调查:体检和联合考核合格的人员,由街道武装部联合派出所组织走访调查。
⑤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政治考核和役前教育训练合格的预定新兵进行全面衡量,利用定兵辅助决策系统集体进行定兵。
⑥张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在县(市、区)、街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⑦批准入伍:经过公示的预定新兵,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整理新兵档案,发放服装,与接兵部队交接起运。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申请学费资助的,将加盖区征兵办公室公章的《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四、优惠政策
1.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
符合本科以上学历,截至当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等基本条件的,可以列为提干对象。
2.报考军队院校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选拔为军官。在校生士兵报考军校,执行普通士兵考学有关政策,年龄放宽1岁。
3.优秀士兵保送入学
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大学毕业生士兵保送入学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4.优先选取为士官
除军官选拔外,在士官选取方面:一是优先选取。对于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要优先选取;二是优先培养使用。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班长骨干,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以免试进入士官学校学习一年。三是对于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5.退役优惠政策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①士官服役满12年;
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至8级残疾等级的;
④是烈士子女的。
五、大学生优惠政策15条
1.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5.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6.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7.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8.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扩大退役大学生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自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起执行,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9.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0.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12.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13.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14.直接招收士官入伍后,普通本科毕业生入伍后授予下士军衔。高职专科毕业生直接招收士官入伍后,服役满2年后授予中士军衔。直招士官为普通本科毕业生入伍后,服役满1年后授予中士军衔。直接招收士官入伍后,应当至少服现役至首次授衔后高一个军衔的最高服役年限。
15.放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大学生士兵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济阳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