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警大队成功侦破62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6月2日20时39分,市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称:一辆货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在242省道文祖镇大寨村南路段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货车向北逃逸。
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现场留有大片血迹,除散落着二轮摩托车上的碎片外,没有留下其他车辆的碎片,路面上留下19.7米长的刹车印,刹车印的间距1.5米,摩托车上二人伤势严重,已送往医院。
案发后,市交警大队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预案,组织成立以大队长张天贵任组长,事故中队于云海为副组长,多名精干力量组成的62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专案组,全力以赴开展侦破工作。
经过初步侦查认定,该起逃逸事故发生地点南二公里三槐树村处,设有市公安局治安卡口,是过往车辆必经之地,如果肇事车辆沿242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肯定从卡口经过。但通过卡口的拍照,当晚从20时0分至20分,经过的车辆大都是大型货车,没有符合分析的肇事车。同时,通过细致勘验摩托车,发现左侧保险杠和破损的挡风板上有细细地蓝色漆片,逃逸车辆可能是蓝色的小货车或三轮车。并且从现场找到的多名证人,都没有看到事故发生的经过,只是隐约看到一辆白色的小货车向北驶去。
肇事车如果没有经过卡口,极有可能是周围几个村庄的。专案组民警对南大寨村、三槐树村的蓝色三轮车、白色小货车进行了重点排查,总共排查车辆五百多辆,但是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随着专案组调查的进一步深入,一辆农用三轮车进入了专案组的视线,据南大寨村的录像显示,该车在事故发生时间段从南边过来,到了南大寨村的牌坊处向西转弯,之后停在路边。但在排查时,并没有发现车辆有新的碰撞痕迹,驾驶员反映,他从南边莱芜过来时没有发现有事故,但是过了十几分钟他回莱芜时,看到了那起事故。
专案组民警意识到,该车从莱芜过来,治安卡口照片里却没有这辆车,是不是治安卡口照片没有拍摄到全部经过车辆。办案民警又仔细查看了治安卡口的录像,发现20时15分,有三辆车从路的西侧过去,前边一辆大货车,后边紧跟着两辆小货车,但卡口没有拍照,录像车牌号看不到。
办案民警又调取了事故地点北边十六公里处大学城治安卡口通行车辆的照片,发现20时41分,一辆车牌号为鲁MR5***的小货车由南向北经过,按照时间距离推算,可能是从南边三槐树村卡口过来,但是车上没有碰撞痕迹。随即调取了该车的车辆信息,与车主邹平县高新办事处韩某某联系,韩某某反应说,当晚与其一起通行的还有一辆车号是5**的小货车。
办案民警随即对含有5**数字的车辆进行综合查询,发现在6月2日16时55分鲁M9H5**小货车经过文祖三槐树村卡口,与鲁MR5***前后通过的。专案组调取鲁M9H5**的信息,车主邓某某(男,43岁,邹平县高新办事处邓家庄人),民警立即驱车赶赴邹平县,在邹平警方协助下,找到邓某某家中,但邓某某家人说外出一直没有回家,邓某某的肇事嫌疑进一步加大了。
6月8日,从医院传来消息,事故受伤人员孙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张某某昏迷不醒。
通过大量的调查、排查,确定了交通肇事嫌疑人邓某某驾驶鲁M9H5**小型货车交通肇事。但是邓某某畏罪逃跑,办案民警多次驱车赶赴邹平县邓家庄抓捕未果,案件陷入僵局。7月6日,对邓某某实施上网追逃。后得知犯罪嫌疑人邓某某极有可能在滨州、东营一代活动,民警又多次驱车前往追捕,未果。
7月16日,一直在外躲避的嫌疑人邓某某迫于压力到邹平县高新派出所自首。目前,邓某某现已被我队刑事拘留,6.2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7月19日,受害人家属将一面写有“智挥正义剑,尽展交警神威"的锦旗送到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以表达对专案组民警不辞辛苦的追逃,还受害人家属以公道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