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召开乡村工匠烹饪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宣讲会
10月14日,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召开广州市乡村工匠烹饪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宣讲会。会议邀请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乡村工匠烹饪专业评委会)相关负责人就乡村工匠烹饪专业人才职称评审重难点工作,如申报具体流程、材料要求、表格填写及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区饮食行业商会相关负责人、有关涉农餐饮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据介绍,2021年2月,省人社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出台《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1〕1号),搭建1个改革实施方案加3类专业人才评价标准条件的“1+3”政策体系,其中,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是全国首创,涉及乡村戏剧、烹饪、家政、民间建筑等十个专业类别,涵盖农村基层一线所有乡村工匠人才。广州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已于2021年10月中旬开展。
在《广东省乡村工匠烹饪专业类别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看到,本标准条件“适用于省内农村个体餐饮工商户中,熟练掌握烹饪技术技能,在当地从事烹饪工作,对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人员申报职称评价”。据了解,具体评价标准上,本次有别于常规职称评审,更注重考察农业农村专业人才的技术性、实践性和创新性,尤其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学历、课题、论文等放宽条件或不作要求,避免过于学术化倾向,旨在开发农村实用人才资源,让活跃在乡村一线的“土专家”“田秀才”等人才能脱颖而出。
区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鼓励番禺区广大“乡村烹饪好手”积极申报。查找《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途径如下,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业务专题→人才工作→广州职称→职称申报→资格条件→农业农村专业人才→《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可请先查阅、学习《方案》***3《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内容,结合本人工作实际判断是否符合评价标准。
(转自番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