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0001花都海事处辖区第一张船舶生活污水接收凭证正式启用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船舶生活污水监督管理,近期,花都海事处积极推进辖区码头启用船舶生活污水接收凭证相关工作。12月23日,辖区码头第一张船舶生活污水接收凭证正式启用。
由于各种原因,花都海事处辖区码头接收船舶生活污水时未向船舶出具接收凭证,未满足船舶污染物接收监管要求。花都海事处积极推动该项工作:一是深入研究《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设计出凭证样式,并将凭证分为《凭证》和《存根》两联,分别由船方和码头各执一联;二是加强辖区码头走访沟通,向码头负责人派发凭证样式,引导码头对该项工作予以支持和配合;三是确定以珠水、越堡码头为突破口,督促该2个码头尽快启动船舶生活污水接收凭证相关工作,确保船舶生活污水上岸过程留痕。12月23日,越堡码头接收了某船的生活污水,并出具了编号为0001的船舶生活污水接收凭证。
接下来,花都海事处将继续大力推进辖区船舶生活污水上岸工作,指导和督促各码头启用船舶生活污水接收凭证,通过试点工作以点带面,促进船舶生活污水接收凭证制度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