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超额超前完成2018年度水资源费征收任务
近年来,我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把依法征收水资源费作为加强水资源管理的重要措施,用经济手段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保护。2018年我市水资源费征收任务为3300万元,比去年增长32%。截至10月底,征收水资源费4446.94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34.7%,超额超前完成目标任务。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我市领导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多次进行专题部署,结合各县区实际用水情况和上一年度水资源费征收完成情况,在年初将水资源费征收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水务局,为全年水资源费征收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各县区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日常中,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建立健全的取水许可档案,认真审核取用水户的用水量,按照规定的征收标准和范围征收水资源费。
三是市水务局加强水资源费专项监督检查。要求各县区每个月月底上报当月征收水资源费情况,并于年中和年末分别对全市水资源费征收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形成通报,在一定基础上对各县区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形成激励作用。
四是加强宣传。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对用水户进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取用水户缴纳水资源费的认识和自觉性。通过入户走访,宣传水法等,提升取用水户安装计量设施的认知,确保取水量的真实性,保证水资源费应收尽收,足额征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