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积极探索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一是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不断扩大集中收付制度执行范围。强化财政资金管理,研究制定了《垦利县财政国库管理会计核算办法》,将财政资金从拨付、使用及收款人账户管理等全过程纳入财政控制范围。
二是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对全县财政资金专户集中进行了清理整顿,按照规定撤并财政专户27个。完善资金拨付和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逐步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和财政专户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是规范财政票据管理,强化非税收入调度。“以票控款”,将财政资金直接收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实现非税收缴源头管理。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编制了第二预算,强化各项非税收入调度,有效避免违规隐匿、转移、截留、坐支、挪用非税收入。
四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强化会计人员管理。强化对单位会计人员的教育,把“小金库”治理有关知识列为继续教育重点。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加大对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不断增强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五是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将“小金库”治理纳入财政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做到监督检查必查“小金库”问题,实现防治常态化。每年选定一定比例的行政事业单位,对其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财政票据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以扎实的行动提升监督检查能力,为防治“小金库”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