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深改委召开第八次会议
4月16日下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传达学习******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精神,以及省委深改委第十六次会议和泰州市委深改委第十二次会议精神,审议有关内容,研究部署我市改革工作。市委书记刘志明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坤参加会议。
刘志明指出,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中央和省、市委对改革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特别是******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给我们做好今年改革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新发展阶段深化改革工作取得更大突破、展现更大作为。要切实把握改革工作规律,自觉扛起改革责任担当,不断强化系统观念、辩证思维、创新意识,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创新体制机制,激发改革活力,释放改革红利,为推动“十四五”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2021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强调要实行“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抓到底”,努力把重点改革任务做成示范和标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实施改革创新“双十计划”助推“四大行动”落细落实的意见》和《2021年度市级机关改革创新工作考评办法》,要求发挥“改革创新奖”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创新创业创优,支持敢想敢闯敢干,培育改革创新新动能,助推“四大行动”高效开展。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2021年泰兴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要求提高认识,把深化“放管服”改革摆在突出位置;狠抓关键,推动改革取得新的突破;强化协同,确保任务清单全面落实。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泰兴市压实危化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记分管理办法》,强调要突出重点抓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到位;要齐抓共管堵漏洞,及时发现并补齐企业和行业安全监管的短板,努力提高行业本质安全水平;要合力守好责任田,谋深做实各项工作举措,不断放大改革试点效应。
刘志明要求,要高起点谋划改革思路,用好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开创泰兴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要高质量实施改革项目,紧扣“产业质态提升”行动,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发展水平提升;紧扣“民生幸福提质”行动,坚持改革惠民,让全市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和更高的满意度;紧扣“美丽泰兴建设”行动,推动城乡发展更加协调、更加融合;紧扣“文明城市创建”行动,以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路,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要高效能落实改革措施,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辨识度、显示度的改革成果,推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叫得响的改革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