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圆满完成2013年军转安置任务
2013年陕西省计划接收军转干部1847名,随调家属80名,安置总数居全国第9位。截至10月12日,已全部向部队发出军转干部报到通知,圆满完成军转安置任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受到***军转安置领导小组的专项表扬,并在国转办《军转信息》第8期对陕西省圆满完成2013年军转安置任务进行了专题刊登。
据了解,为做好今年的军转安置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省人社厅党组多次听取安置情况汇报,各级军转部门提前与编办、组织部和用人单位沟通,掌握安置底数,合理编制安置计划;提前倒排、定制全年安置重点工作时间节点图,分组督导检查抓落实;提前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深入部队宣讲安置政策15场,发放《安置指南》3000余份,为军转干部安置提供政策帮助和择业指导。进一步完善安置办法,统一了团、营以下干部考核分值和功绩制干部计分标准,对功臣模范、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干部干部考核分值做了适当调整,首次把营以下职级符合功绩制的干部纳入功绩制分配范围,规定分配到机关或参公单位的军转干部非组织原因不离队,第二年不能参加公务员资格考试。坚持“阳光安置”,对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参公单位接收营以下军转干部按照国家一级考试的标准组织实施,实行统一考试、统一命题,统一阅卷与考核分值相加排名并在双选会上张榜公布。制定了档案移交审查“十不准”规定,突出团职干部、功臣模范以及在艰苦偏远地区服役军转干部的安置重点,通过功绩制量化、积分排序,进行三次公示。对全省300余名符合条件的军转干部予以照顾安置,省直83名符合功绩制条件的军转干部得到优先安置,近50%的团职干部安排在省直行政机关。(文/高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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