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审计四举措促投资审计转型升级
在审计署出台《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以及泰州市政府出台《泰州市政府投资审计监督办法》后,泰州市审计局对***审计的工程项目从全局入手,规范投资审计行为,着力推进投资审计转型发展,切实取得成效。
一、明确各方责任,做好监督主业。准确把握投资审计工作定位,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坚持法治思维,厘清项目管理和监督中职责不清、工作边界不明的问题,区分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和投资审计监督责任,扭转“以审代结”的工作模式,全部退出工程建设管理议事协调机构,推动投资审计回归监督主业。
二、规范审计程序,提升审计质量。从规范项目前期审计工作流程开始,细化各个审计环节,根据审计的目标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采取灵活多样的审计调查方式,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揭示问题存在的风险,对重点问题查深查透,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如在对某个重点项目***审计中,对前期设计招投标程序进行审查,发现资格审查不严谨,设计单位违法转包设计等事项,并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三、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审计整改。***审计是以“防未病”为导向,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发出***审计意见单要求“当下改”,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审计人员加强督促,形成整改合力。对屡禁不止或是拒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予以披露,或是移送主管部门,促进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效结合,有效地提高了审计整改效果。如今年刚开工的一个***审计项目就已经发出了十四份***审计意见单,内容涉及设计分包、资格审查、人员到位、设计变更、工程质量等多方面的问题,建设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审计立即与其主管部门沟通,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及时反馈查出的问题,列出时间表,限期整改。
四、运用大数据分析,提高审计效率。投资审计中的违法转包分包、人员变更等典型问题的发现与关键数据的挖掘息息相关,住建、工商、社保等公共大数据平台为***审计人员现场审计工作带来了较大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