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住房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得到调整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近期,市政府办公室发文(靖政办发[2016]28号)调整我市住房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有序扩大我市住房保障覆盖面。新政亮点在于:降低住房保障准入门槛,取消户籍限制,将在我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m2以下且农村无宅基地、新农村集中居住点无安置房、并自愿放弃农村集体经济利益,人均月收入1700元以下的进城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经适房保障范畴;将在我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2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在市区无私有产权房和未租住公房,家庭人均月收入2400元以下的新就业人员、进城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畴。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6 14:42:4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