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荣获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烟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我市市场监管局“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三局合一以来,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顺应市场经济新常态,激发市场经济新活力,推动市场经济新发展”的目标,把文明单位创建作为推进职能转型、促进文明执法、服务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系统、提升部门形象的载体和推手,努力提升部门规范化和社会文明程度,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
在广大企业中开展“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创建,开展文明诚信企业、经营户评比活动,争创文明诚信,倡导“户户讲道德、店店无假货”。加强企业信息公示,积极构建诚信惩戒机制,加大失信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打造廉政文化建设长廊,将“廉政建设警示录”等制成挂板,确保党员干部天天见挂板,时时受教育,处处守纪律。根据不同时节,围绕大众参与,采取集中组织的方式,先后组织开展了“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传统”祭扫纪念活动、“适应新常态,转作风树形象”主题演讲比赛、“永远跟党走,共筑中国梦”庆祝建党95周年文艺晚会、“市场监管局奋进杯”爬山比赛等活动,内容丰富,健康向上,构建了互助互爱、积极进取的团队精神。 (通讯员 杨玉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