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溧水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推进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根据省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江苏省食品安全指数评价体系》文件要求,落实创建责任,查漏补缺,长效管理,力争圆满完成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任务。
二、开展食品抽检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提升行动。市场监管环节抽检量达4批次/千人,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监督抽查食品相关产品不合格后处理率达到100%。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
三、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组织开展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和联合督查。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完善“阳光食堂”建设,提升“明厨亮灶+互联网”覆盖率。
四、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三年整治行动,建立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行动,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五、深入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行业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督促入网经营者规范标注。严格未成年人、老年人相关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执法。
六、培育金陵名食坊。组织辖区食品生产小作坊参与金陵名食坊的评选,鼓励食品生产小作坊不断提档升级,培育金陵名食坊。
七、深入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监管效能,强化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推进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明厨亮灶+互联网”形式,提升餐饮智慧化管理水平。实现餐饮服务提供者培训考核全覆盖。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实施分类监管,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改革。创建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示范店”。
八、完善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体系建设。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要求,对第三方冷库实行全覆盖备案和公示管理,积极做好产品追溯和信息报告等工作。
九、开展“昆仑2021”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地域,突击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犯罪,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犯罪,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
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组织查处一批食品安全大案要案,形成广泛震慑。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食品安全违法主体和法人、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从重从严处罚。持续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
十一、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继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食品和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率和自查报告率均达100%,学校食品自查率100%。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覆盖率达100%,合格率达95%以上。
十二、推动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好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公示。加强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和公示,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十三、围绕高质量发展推动食品监管创新。大力推进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认证和管理等工作。提升食品安全技术创新能力,推动食品行业扩大规模、提升环境、升级产品。建立景区景点、养老院、民宿等食品安全规范标准,结合本地实际着力打造一批在全省率先领先、具有特色的监管创新措施、经验亮点。
十四、加强食品监管队伍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深入贯彻我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完善各级食安委工作机制和议事规则。加强镇(街)食安办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十五、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积极营造深厚社会氛围。组织开展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宣传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和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的典型经验。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开展风险解读,科学解疑释惑,提高公众风险认知能力。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