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开展用人单位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沈阳市人社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辽人社明电[2016]72号)的通知精神,大东人社局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及时制定活动方案,对辖区内各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
从2016年6月20日起人社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检查中监察员通过查看相关资料、查阅规章制度,召开职工座谈会、实地查看劳动场所等方式进行了专项检查。截止到7月27日共检查用工企业98家,其中建筑工地5家,制造业13家,餐饮企业33家,劳务派遣3家,中小型劳动密集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44家,涉及劳动者1718人。检查企业规章制度24项,纠正企业规章制度6项,补签劳动合同166人,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4.22万元,督促缴纳社会保险39.13万元。
在今后工作中,区人社局还将进一步加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区域内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强化为职工维权为企业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的检查力度,认真落实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进一步增强文明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保障劳动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