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前海深港合作区水廊道工程(双界河水廊道)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通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前海深港合作区水廊道工程(双界河水廊道)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2月16日至2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综合办公楼
邮编:518054
联系电话:0755-36668845 传真:0755-3666884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5年2月12日
项目名称 | 前海深港合作区水廊道工程(双界河水廊道)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前海深港合作区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前海深港合作区水廊道工程(双界河水廊道)主要包括: 1、河道防洪工程:设计防潮标准为200年一遇,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主槽底宽为30米,主要包括现有河道填平、主槽开挖、地基处理及支护等工程。 2、水质保障工程:主要铺设给水管2540米,污水管1870米,补水管1350米,生态草沟1790米。 3、生态景观工程:包括绿化、铺装、红树林滩地、漂浮码头、人行景观桥、照明系统等。 本项目总投资49829.51万元,环保投资估算最大为555.53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1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包括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弃土、建筑垃圾、固体废弃物、水土流失等。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包括: 1、项目临双界河一侧设置临时围挡;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少量施工机械和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和油水分离处理后建议回用于工地洒水抑尘;在淤泥临时堆场设置防渗膜,避免淤泥临时堆放产生的废水对场地地下水的影响。 2、施工扬尘可通过设置全封闭围挡、施工场地硬化、定期洒水降尘、车辆清洗、防尘网覆盖裸露地面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间还应选择低排放施工车辆,并加强车辆养护;淤泥运送至指定地点,随挖随运,缩短施工场所堆放时间。 3、施工场所四周设立围挡,合理布局施工机械,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采取设备消声降噪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维修,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中午和夜间施工。 4、弃土和建筑垃圾送往指定的受纳场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淤泥运往珠海黄茅岛倾倒区或其它有资质的接纳场处理,应有合法接纳手续。 5、施工期间产生的土方定点推放,设置相应的拦挡措施;控制土方平衡,减少土方外运;临时堆场、边坡、裸露地块等进行覆盖和覆绿;建设临时截、排水系统并设置沉砂设施。 6、本项目应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 (二)运营期 运营期主要是生活污水、车辆噪声、河道底泥、生活垃圾、景观影响等。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包括: 1、严格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和公厕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停车场设置禁鸣和限速标识,加强车辆出入管理。 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易腐烂的固废应使用密闭容器收集转运;定期清理水廊道内垃圾;废电池、电子产品等危险废品单独收集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推行分类收集,中转站需及时清理并加强除臭措施。 4、水廊道定期清淤过程中应采取环保清淤方式,淤泥密闭运输,控制气味发散,集中运往珠海黄茅岛倾倒区或其它有资质的接纳场处理,应有合法接纳手续。 5、以本地植物为主开展景观绿化,形成稳定的自然生态系统。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络、现场公示和发放调查表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的单位和居民。本项目公众调查一共发放单位问卷4份,回收2份,个人调查问卷一共发放100份,回收有效问卷10份,由于部分调查对象距本项目较远,对本项目了解和关注不足,问卷回收率较低。回收的2份单位调查表和10份公众调查表全部对该项目表示支持,没有单位或公众表示反对。市人居委、市水务局、宝安区政府、南山区政府、市地铁集团等相关单位均对该项目表示同意。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它形式的反馈意见。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