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简介
崔跃文
职务:党组书记,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党组全面工作。
办公地点:康平县新城区顺山一路 办公电话:024-87336298
王洪潮
职务:党组副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和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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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怀君
职务:三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分管行政执法和招商引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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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树林
职务: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财务审计、综合协调、食品安全;负责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分管财务审计室、综合协调室、食品协调中队、食品监督管理中队、城南市场监管所、东关市场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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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宇
职务: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人事、法制、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工作;分管人事编制室、法制中队、公平交易监督管理中队、知识产权监督管理中队、方家市场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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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洋
职务: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药品、器械监督管理、预警应急处置、宣传教育工作;分管药品、器械监督管理中队、预警应急处置中队、宣传教育中队、城北市场监管所、郝官市场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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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大
职务: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办公室、行政审批、信用监督管理工作;分管办公室、行政审批中队、信用监督管理中队、小城子市场监管所、北四家子市场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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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绍遐
职务: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
工作分工:负责党群、纪检监察、举报投诉处置工作;分管党群工作室、纪检监察室、举报投诉处置中队、张强市场监管所、东升市场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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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四平
职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工作分工:负责质量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工作;分管质量监督管理中队、特种设备监督管理中队、开发区市场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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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要求,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药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按照授权对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进行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查处市场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承担查处无需行政许可或批准文件及法律、法规明确由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无照经营和相关无证经营行为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含特殊食品,下同)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监督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指导监督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监督检验检测认可工作。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质量管理办法。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运用转化、保护体系建设,推进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调处知识产权纠纷,调节其他知识产权纠纷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协调跨部门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协作机制和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落实知识产权政策,指导知识产权交易和运营市场的规范与管理,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十六)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公文处理、公章管理、文电、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应急通讯、行政后勤工作;负责物品采购、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负责后勤保障、车辆、食堂管理工作。
负责局域网的系统平台运行维护管理以及业务规划和发展,制定维护管理细则和操作流程,制定相关计划并实施,负责业务推广和培训。
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受理市场主体和有关部门档案查询工作。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信访稳定工作;完成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付志勇
(二)党群办公室
负责全局党建工作;负责党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办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和对内宣传工作。负责党组文件制发、起草工作;负责党组机要保密工作;及时办理党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和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指导各基层单位党支部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于莲静
(三)人事编制室
负责机关及派出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负责劳资、职级晋升、干部年度考核、人事档案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上级和组织部的公务员培训并组织实施。完成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乔立伟
(四)纪检监察室
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定预防腐败、综合治理的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受理举报、控诉、申诉,调查处理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按党组要求,对各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完成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德武
(五)财务审计室
承担机关财务收支、预决算、财务审计、固定资产建账、政府采购等工作。建立健全和监督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成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高东国
(六)综合协调室
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定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
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
承接市局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本局各部门工作目标考核评定工作;完成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亚权
(七)法制中队
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和听证工作。贯彻落实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培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完成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大力
(八)行政审批中队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审核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涉及其他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应当由县本级承担的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负责推进县本级企业登记注册网上审批和电子化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负责组织指导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经管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単、失信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名単,承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络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企业的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建立全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完成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田成
(九)信用监督管理中队
组织指导对市场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县本级登记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和实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联合惩戒和“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承担本县登记注册企业的企业信息公示、公示信息抽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等工作。
承担完善全县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设工作,为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咨询等后续指导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等工作;完成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
负责人:王良
(十)宣传教育中队
贯彻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管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组织各类业务培训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完成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红星
(十一)举报投诉处置中队
负责辖消费者权益保护、质量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价格违法、知识产权保护、营商环境等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转办***、反馈汇总工作。
负责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工作;负责省民心网、政务公开电话、96123市民服务热线、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回复和督办等工作;负责市长信箱市民投诉的办理工作。
负责督促检查窗口服务、营商境建设等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姚旗
(十二)食品安全协调中队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全县有关部门、各街道(镇)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组织协调全县及本局食品安全应急工作、教育培训;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制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组织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完成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萍
(十三)食品监督管理中队
承担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任务;负责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餐饮服务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全县餐饮消费环节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落实;组织指导餐饮环节监督检查及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派出机构履行餐饮消费环节安全监管责任。
负责组织全县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指导企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指导市场所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流通环节的食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落实;组织开展食品隐患排查;完成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洪波
(十四)药品、器械监督管理中队
负责分析掌握全县药品零售、使用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全县药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药品监督抽检;负责分析掌握化妆品流通、使用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全县化妆品流通、使用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化妆品质量监督抽检。负责分析掌握全县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全县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完成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继超
(十五)知识产权监督管理中队
负责辖区商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商标战略,积极协助推进本地企业及个人办理注册商标。
负责全县广告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各类违法广告,实施媒体广告监测,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受理专利咨询,协助企业(个人)办理知识产权和版权认证许可相关工作。
负责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使用环节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重点承担大案要案、疑难案件、打击侵权假冒案件(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查处工作。
打击无合法来源凭证的进口商品。
做好扫黄打非(非法影像制品、出版物等)、打击非法集资的配合工作;完成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章世兴
(十六)公平交易监督管理中队
负责组织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组织查处传销和规范直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受理、查处相关投诉的违法案件。对市场准入、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的发生;完成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潘清涛
(十七)质量监督管理中队
负责组织实施以抽检为主要手段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质量、计量、标准、认可、认证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管。负责组织指导查处违反产(商)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等方面违法违章案件;负责拟订全县质量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名牌战略和质量品牌提升;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参与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管理计量器具、计量检定机构、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承担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工作;监督管理认证机构和认证活动,组织实施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查处认证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活动,查处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节能减排等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崔宇
(十八)特种设备监督管理中队
负责组织指导全县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宣传、贯彻特种设备的政策法规、规章,督查、指导各所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建立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节能标准的情况;监督指导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机构相关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依法查处应由本局承担的电力违法行为;完成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立新
(十九)预警应急处置中队
贯彻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典当、租赁、旧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文物市场、野生动物市场、旅游市场监督管理配合工作。
负责市场监管应急体系建设,开展违法信息搜集、风险预警和应急准备处置工作; 完成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绍刚
(二)、派出机构
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所10个
1、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市场监督管理所(辖胜利街道办事处、新城区); 负责人:潘晓攀
2、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市场监督管理所(辖胜利街道办事处、新城区);负责人:郝洪哲
3、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辖开发区、二牛所口镇);负责人:张振民
4、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辖东关街道办事处、新城区、三台子);负责人:柏春利
5、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郝官市场监督管理所(辖郝官屯镇、两家子乡);负责人:聂雨阳
6、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方家市场监督管理所(辖方家屯镇、西关屯乡);负责人:李晓武
7、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升市场监督管理所(辖东升乡、柳树屯乡);负责人:郑彦田
8、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强市场监督管理所(辖张强镇、沙金台乡);负责人:彭红兵
9、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小城子市场监督管理所(辖小城子镇、苇塘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洲窝堡乡);
负责人:朱志宏
10、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四家子市场监督管理所(辖北四家子乡、北三家子街道办事处);等十个区域监管所,主要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陈树立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职责是:
1、负责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及相关许可事项;对辖区内核准登记市场主体的登记事项进行监督管理;
2、对辖区内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3、受理辖区内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依法调解消费者投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指导辖区内市场主体依法申请商标注册、合法使用商标 ,保护商标专用权。对经营者销售产品的标识、标签、商标实施监督检查;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5、对辖区内的产品质量、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对辖区内特种设备进行监督管理;对辖区内食品(含保健食品)销售、餐饮、生产加工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6、对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辖区内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简易程序案件和简单的一般程序案件;
7、依法查处管辖范围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开展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等质量综合管理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和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8负责对辖区内药品、器械、化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管理,对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
负责辖区内所有监管业户相关信息的收集、建档、上报工作;负责有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