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司法局开展124法制宣传月活动
铁东区司法局开展12.4法制宣传月活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做好“六五”普法规划收尾工作,不断掀起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高潮,按照国家、省、市相关部门通知要求,经铁东区委宣传部、区依法治区办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围绕“12.4”国家宪法日的法制宣传月,活动时间从2015年11月25日开始到12月25日结束,为期一个月,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教育,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宪法教育,结合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等专题学习宪法。并对各单位各部门副科级实职以上干部进行一次宪法知识考试。
二是利用各单位各部门学习宣传专版、专栏,开展生动丰富的宪法宣传;利用多媒体宣传宪法知识,播放宪法宣传标语。
三是全区各行政服务窗口单位开展宪法宣传,在各街道便民服务大厅摆放宪法和法律法规文本、法治宣传资料、法律服务指南等,供群众免费索取。
四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全区开展宪法常识及宪法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宪法宣讲活动;充分利用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及各类法治宣传阵地和载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及法治文化活动。重点是:进一所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安全讲座;进一个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个街道开展法治文化书画展;进一个机关开展法治讲座,系统学习宪法知识;进一个工地,开展宪法知识宣传及法律咨询。
五是各单位、各部门要开展副科级实职以上领导干部的宪法考试,利用多媒体等丰富形式大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六是各地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12.4”活动主题,开展法治讲座、座谈会、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治展演、法治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活动;同时,积极探索新途径,充分利用公益广告、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宣传渠道和手段,形成立体化法治宣传教育格局,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影响力和吸引力,营造出更加浓厚的法治文明氛围。
通过此次宣传月活动,能够深入学习宣传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在全会上的***和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理念、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推动全社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落实好“十三五”时期各项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