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街道路排水照明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街道路、排水、照明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审批表》2014-3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市区
2.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道路总长1026米,规划红线宽30米,车道宽15米,两侧各2.5米绿化带及3.0米非机动车道及2米人行道,本工程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路面约17806平方米,新建非机动车道约8008平方米,新建人行道约3252平方米。新建D=0.6米排水管线944米,新建12米高单侧单臂路灯27基。监理内容概述: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本项目施工道路为城市次干路)
2.3工程概算为907.53万元
2.4招标范围:大庆街道路、排水、照明工程施工监理
2.5工期要求2014年9月15日开工至2014年10月15日竣工,工期31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其他要求:投标人还应:(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总监具有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4)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关系证明。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8月25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报名网站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4.2投标保证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后的投标单位请于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8月25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本(其中招标代理收费500元,软件公司收费1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或未送达到制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至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人: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李昊洋
电 话:0412-560005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建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159-21-1
邮 编:117000
开户行:本溪市商业银行银环支行
公司账号:700****675521
联系人:都维娜、马涛
电 话:024-43853058
辽宁建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