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中小企业局关于推荐第九届APEC技展会创新实践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发局、中小企业局:
现将省中小企业局《关于推荐第九届APEC技展会创新实践项目的通知》(辽中小企办发[2016]2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按照《关于推荐第九届APEC技展会创新实践项目的通知》要求,增强我市中小企业在APEC领域的技术交流和经贸合作、推动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充分运用好展览会的平台,提升我市中小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请于4月18日前将APEC中小企业创新实践申请表以纸质及电子版形式报送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京利
联系电话:0412-2209215
传真:0412-2209213
邮箱:jxwzxqyc@126.com
***:《关于推荐第九届APEC技展会创新实践项目的通知》
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3月28日
***:
***:关于推荐第九届APEC技展会创新实践项目的通知.doc
***:APEC中小企业创新实践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