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B031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采纳
民盟杨浦区委:
贵委提出的B031“关于增加初、高中学科教师配比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情况
收到提案后,我局十分重视,在2月9日召开了政协提案会议专题进行研究,认为提案中反映的中高考改革后初高中学科教师要增加配比的情况、指出目前师资配比不够合理的问题、提出“增加初、高中学科教师配比”的建议,对我们做好师资配备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为此,我们严格落实办理责任,明确教育局主办、财政局会办,由教育局人事科等部门通过深入研讨、沟通交流等方式,进一步对提案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实际提出办理意见,努力促进问题解决、推动工作进步。
二、提案建议答复
针对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经2月9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结合目前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计划打算,我们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一)关于提案中提出的在大调研活动中,下沉基层单位排摸问题,制定师资配比方案的建议
高考改革方案出台之前,市教委已经开始排摸高中的师资配比,积极出台应对政策。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活动中,我们实地走访高中学校,既听取意见,又与学校领导共同商议,指导学校根据各校实际制定针对性的师资配比方案。
(二)关于提案中提出的增加师资配比的建议
为了应对中高考改革,区编办增加了教育系统的编制总量,区教育局以机动编制的方式下拨给学校,目前各高中均有空缺编制用来招聘相关学科教师,以达到师资配比。
(三)关于提案中提出的增加财政教育经费投入的建议
区财政根据教育需求全额保障经费投入。根据国家及本市的工作部署,我区教育系统2009年义务教育首先实施绩效工资制度,2013年高中开始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2015年全面推行分行业绩效工资制度。实施绩效工资以来,每年都对初、高中绩效工资水平进行调整,初、高中教师收入水平大幅提高。
2017年为贯彻实施国家和上海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落实《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4-2020年)》提出的目标任务,本市首先对义务教育学校、高中绩效工资水平进行调整,采用不同于面上其他事业单位的办法,单独对初中、高中进行增资,绩效工资增长幅度远高于面上其他事业单位平均增资水平。同时,区教育局还将绩效总量的10%进行统筹,向考核优秀的学校倾斜;各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分配,向承担重点难点任务的人员倾斜,强化绩效考核,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今年我区将按照全市事业单位分行业绩效工资政策,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更加合理地核定和分配绩效工资。
最后,再次感谢贵委对我们做好师资配备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注、监督和帮助!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