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杨民发〔2011〕62号
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区政府:
今年以来,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政府法制办的直接指导下,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积极营造依法行政工作氛围,重点抓好社会组织培育与发展,提高社会组织能力,强化社会组织监管,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力地推进了各项民政工作依法开展、健康发展。现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区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二)负责本区社会组织的筹备审批,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审批;负责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和各类专项检查。
(三)负责指导本区社会组织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资基金核定、年金报备工作,组织指导社会组织培训工作,协助开展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建设,指导开展群众活动团队备案工作。
(四)负责对社会组织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依法对非法社会组织实施查处和取缔。
(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本区有关民政工作的制度草案,拟订本区民政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本区优待抚恤工作。拟订优待抚恤实施办法,负责烈士的审核报批和褒扬,负责伤残人员残疾等级评定、调整等审核报批事项,负责优抚对象定期抚恤、伤残抚恤、医疗补助、差额补助、困难补助等审批发放工作。
(七)负责本区老龄工作。拟订老龄事业发展的规划,指导社区老龄工作,落实老年人相关政策法规,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八)负责本区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拟订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协保生活困难补助、粮油帮困、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居民医保补助、社区市民综合帮扶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二、重要举措和主要成效
(一)建立体系 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培育引进行业先进、区域稀缺、民众需求的社区服务类公益性社会组织,全年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30家,其中社会团体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6家,全市首家民非性质的市民诉求中心、全市首家服务企业职工的社工师事务所、全市第一万家社会组织均在我区登记。落实各项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全年共为22家社会组织提供绿色通道登记服务,给予13家新办公益性社会组织享受降低登记门槛政策,依申请向5家公益性社会组织审核发放开办经费补贴共20万元。
2、深化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制发《杨浦区各街道(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枢纽化建设绩效评估试行办法》,量化出台枢纽化建设绩效评估评分标准。实施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枢纽建设年中巡访讲评和年度绩效评估。落实枢纽式服务功能,促进联动交流、业务提高;打破业务主管界限,实行全区社会组织登记信息面向街镇属地定期抄送,建立街镇社会组织信息库和工作台帐,促进枢纽服务底数清、动态明;开展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枢纽化建设培训,成立区社会组织促进会,强化对社会公益骨干团队的凝聚服务和社会组织领军团队的培养。
3、推进公益性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加强对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公共社区公益性社会服务组织孵化园创建运营主体的业务指导,核定兑现了建设扶持资金,实施了驻场孵化、***孵化、辐射孵化各项工作;以民政事业发展中心落成为契机,建立社会组织公益创新实践园,立足示范带教,加强系统优秀社会组织的整合联动,试点建立了园内阶梯、区内分层的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模式。
4、试行记账代理援助服务。出台《关于对我区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记账代理援助服务的试行办法》,以社会组织自愿申报为原则,通过政、企、社合作的方式,引入专业税务师事务所,为初创期社会组织试点提供记账代理援助,每月300元代理费,由政府补贴50%,低成本地解决了社会组织财务管理薄弱的短板问题,促进了社会组织的规范健康发展。
5、探索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平台。通过市区联手,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平台架构。开展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专题调研,邀请市民政局专家,并会同区地区办、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先后赴北京市、深圳市、闵行区民政局、上海市社区服务中心、上海市公益创新园等学习取经,吸收借鉴外省市、外区先进经验和模式,出台我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平台架构和具体操作方案。
(二)分类指导 提高社会组织能力
1、示范带教。成立区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联络办公室,会同区社会工作党委以“四服务四促进”为主题稳步开展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对区域社会组织先进典型的培育宣传,殷行街道民间组织指导服务中心党总支被评为上海市“两新”组织“五好”党组织,控江中心附属民办学校党支部书记等2位同志被评为上海市“两新”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挖掘社会组织优秀团队和领军人物,在各业务主管单位下辖社会组织中开展社会组织优秀人员担任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情况排摸和人员推荐工作。
2、培训带教。会同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举办社会团体专职人员培训班,会同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举办社会组织项目化运作培训班,先后有400余家次社会组织参加培训。收录46家社会组织公益服务的实践案例编印了《杨浦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建设案例集》,
3、项目带教。开展杨浦区社会组织“公益总动员”活动,共征集到社会组织申报公益项目77个,内容涉及养老、助残、帮困、青少年教育、节能减排、社区安全、外来人员救助管理等社区民生诸多方面。经专业指导、专家评审,有68个项目脱颖而出,推荐参加市公益项目创投大赛,另一部分项目将推荐至慈善机构或提供政府购买服务,还有部分潜力项目将收入公益项目库,活动的开展,激发了社会组织参与公益事业的热情,拓展了社会组织公益服务的功能和领域,积累了公益项目创投的实践经验,为进一步增强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实践代训提高社会组织开发公益项目的能力和社会公益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实训带教。积极开展区校社“三区联动”,与同济大学经管学院联手建立杨浦大学生社会组织实习基地,接纳同济大学经管学院8名大学生分赴杨浦和泰爱心服务社、殷行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平凉路街道老年协会和大桥街道社会组织孵化园等开展为期20天的实习,为大学生走进社区、倾听民意、服务公益创造了机会。
5、宣传带教。面向全区社会组织发送《网上信息报送操作提示卡》,畅通社会组织信息报送渠道。召开社会组织信息宣传工作会议,学习传达市区信息宣传工作要求,开展信息撰写技巧培训,提高基层信息员写作水平。全年依托区社会组织网发布信息2103条,市社会组织网录用信息955条,信息发布数和网站点击率名列全市第一,被评为上海市社会组织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并在市社会组织信息宣传工作会议上作交流。
(三)评查并举 强化社会组织监管
1、实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联手区教育局、人保局、民政局和卫生局,依托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民办教育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实施年检审计评估,强化年检实质检查。截至6月30日,全区467家应参检社会组织全面完成年检,其中合格429家、基本合格30家、不合格8家。对年检中发现问题的单位稳步实施年检后续管理,***监管38家年检问题单位落实了整改措施。
2、推进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建设。召开区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围绕市社团局对街镇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建设的考核工作,统一部署、交流经验、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街镇社会组织预警网络体系,加强现场指导,学习借鉴外区先进经验,组织街镇赴长宁区新华街道学习取经,指导街镇完善预警网络台帐和应急处置机制;着力完善组织架构,提高业务水平,规范工作台帐,实施街镇预警网络联络员业务培训,促进知识更新、业务提高。
3、加强社会组织执法工作力度。邀请市社团局社会团体监察总队及区教育局、人保局,召开社会组织执法工作分析研讨会,就年检相关问题单位整改情况与总队专家和业务主管单位领导进行了会商,并请总队专家对我区名存实亡社会组织执法工作的证据要求、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制法提供了专业指导意见。对区内已被业务主管单位取消前置许可的单位依法分批次启动撤销登记执法程序,第一批对5家单位实施了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并启动了后续各批次单位的取证、立案工作。
4、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全年完成社会团体筹备登记2家、成立登记4家、变更登记14家;完成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45家、成立登记26家、变更登记43家、注销登记3家、迁出登记2家,迁入1家。截至12月12日,区共有社会组织584家,其中社会团体12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61家;加强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严格档案管理制度及标准,完成了社会组织登记档案整理、装订及归档共639卷。落实社会组织工资基金申报审核工作,截至12月12日,完成工资基金申报审核502家,其中社会团体11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84家。
(四)抓好民生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做好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接收安置退役士兵604人,安置率达100%。落实各项救助政策,1~11月,共救助各类社会救助对象39.5万人次,支出救助金1.63亿元;向6.65万名低保等民政救助对象发放一次性临时价格补665.27万元;完成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活动,覆盖困难对象57.13万人次,支出帮困金6149.27万元;继续开展事前医疗救助,为401名对象减免医疗费33.61万元;开展市民综合帮扶1249例,支出帮扶金273.89万元.做好婚姻登记工作,1~11月,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0236对、离婚登记2901对、收养登记11例、解除收养3例,补发结婚证2319份、离婚证112份,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16299份。
围绕民政重点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严格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各项工作,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八一”期间,专题学习讨论和检查《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的执行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重点培育引进有利于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支持型、服务型、公益性社会组织;完成区公益性社会服务组织孵化园建设整体布局,发挥税务师咨询工作室、公益研发推广工作室、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室、公益督导工作室、区校社知识联盟工作室等功能平台作用,做实做强孵化园功能;深化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发挥社会组织促进会“社会组织家园”功能,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三自管理”的运作机制;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结合市公益招投标和公益创投,实现项目对接;加强社会组织分类指导,开展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系列培训,培育引进资助型、支持型、专业型的社会组织和品牌项目。
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全面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扩大年检审计试点范围,完成后续批次名存实亡社会组织撤销登记工作;深化社会组织三级预警网络建设,探索研发管理软件系统,提高信息报送、协同查办和信用评估效能。继续加强对民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和载体,加大民政法律、法规宣传的力度,加快民政法制建设的步伐。
杨浦区民政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