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利明电子有限公司焊针型和螺栓型超级铝电解容器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高明区利明电子有限公司焊针型和螺栓型超级铝电解容器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8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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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利明电子有限公司焊针型和螺栓型超级铝电解容器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利明电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人和)工业园区好年路38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扩建后年产铝电解容器50000万只、焊针型超级铝电解容器500万只、螺栓型超级铝电解容器100万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在区域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截污管网建成投入使用前,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外排;在区域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截污管网建成投入使用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进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 (2)电解液挥发形成的有机废气、恶臭达标排放。 (3)经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处理后,确保达标排放。 (4)产生的含铝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及不合格电容器(不属于多氯联苯电容器)为一般工业废物,全部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废电解液容器全部交由原料供应商回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要求处理。 2017年5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