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提任狄惠娟同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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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4日发表
索取号:JC3900000-2020-087发布机构:区国资委标题: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提任狄惠娟同志的批复文号:静国资委任〔2020〕53号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成文日期:2020-12-09发布日期: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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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提任狄惠娟同志的批复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提任狄惠娟同志的批复
上海静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拟提任狄惠娟同志的请示》(沪静安国资公司发[2020]第26号)收悉。
经区国资委党委研究,同意狄惠娟担任由你公司托管的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任职时间自2020年11月起。
请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办理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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