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力量
2008年之前,黄梅县刘佐乡宏星村是一个闻名全县的财务管理混乱、群众上访不断的“落后村”。可是,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却一跃成为全乡红旗村、全县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是什么原因使宏星村有如此巨变呢?请看--
民 主 的 力 量
从2007年7月开始,黄梅县委、县政府针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混乱导致农村基层矛盾不断的现象,在全县16个乡镇523个行政村(居委会)全面开展了“三资”清理,并在此基础上,实行“三资”代理和资产资源经营处置招投标的监管模式,探索出了一条村民主体与政府主导有机结合的民主自治新路子,用新制度把“公开”贯穿到村务管理的各个方面,构建起在乡镇党委政府全程监督下的村民自治平台,使村级民主有了质的飞跃。
公开竞标:把“大事”摊在桌面上
2003年,孔垅镇汤大村的几名村干部决定将700亩湖田,以每亩80元的价钱租赁出去,并且合同一签就是20年。且不说价格低廉,更重要的是村民完全不知情,事情暴露之后村民表示强烈不满,并不断地上访。
2007年,黄梅县开始大规模清理村级“家底”,县纪委牵头组织多部门会同各乡镇成立工作专班,深入到村组、农户对每村的“资产、资源、资金”进行大清理,汤大村的矛盾浮出水面,这份“秘密签订”的合同因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而被废止。
2009年10月,汤大村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商议对这700亩湖田重新发包。经过几番激烈的讨论,村民代表最后拟定承包底价为每亩300元,并决定在镇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
更令村民喜出望外的是,这700亩湖田最后竟以每亩490元发包出去了,足足是过去的6倍多,村集体每年增加了20多万元的收入。村干部们也很高兴,收到一年的租金后随即就偿还了10万元的村级债务。
黄梅县政府出台的《村级集体工程建设及资产资源经营处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是村级集体投资在2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投资3000元以上的自行采购项目,出让标的1000元以上和招租标的3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总额5000元以上的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经营处置,都必须进入乡镇招投标监管代理中心公开交易。实行“村级主体、乡镇主导、县级主管”的“三级三主”监管模式,按照“以村为主,群众参与”的原则,把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寓于招投标工作全过程,坚持严把“四关”:一是严把项目立项关,凡是达到一定规模的村集体工程和集体资产资源经营管理项目,必须经过村民代表或户代表集体表决方可立项并确立标底。二是严把过程监督关,建立招投标社会监督员制度,在村民代表、党员、纪检小组中选出村级监督员,让他们零距离接触招投标活动,参加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等关键程序,进行全程监督。三是严把合同签订关,村民代表出席签订正式合同。四是严把工程质量验收关,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由村民代表参加实施实地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孔垅镇党委书记、镇长向少华说,“这样的简易招标程序非常符合农村实际,通过阳光操作,把过去由村支书一人拍板真正变成了村民集体拍板。”
据统计,从2009年至今年8月底,黄梅县16个乡镇共举行招投标活动319项,标的额4813万元,为村级增收节支805万元,全县没有出现一起反映资产资源经营管理问题的信访案件,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好评。
公开理财:把“账单”晒在阳光下
在黄梅县黄梅镇竹林咀社区,笔者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社区民主理财小组的印章被切分成三瓣,三名理财小组成员各保管一瓣:纪再如保管“黄梅镇民主”五个字;饶细明保管“竹林理财”四个字;黄再如保管“咀社区小组”五个字。把三瓣合起来,正好是“黄梅镇竹林咀社区民主理财小组”。
三位理财小组成员来自不同的村民小组,黄再如说:“村里的每一项开支,如果有一个人不同意,那就拼不成一个完整的章,也就没有办法报销了。”
据了解,村民之所以这么理直气壮,是因为黄梅县新的村级财务“代理服务中心”彻底改变了过去“村账乡管”的做法,乡镇财经所通过新建的平台对村账的监督落到了实处:过去报销单据只要有村民理财小组的一人签字就可以报,现在必须是三人签字;过去经管部门只收费代做账,现在由财经所接管,扮演的不仅仅是“账
竹林咀社区档案室里有这样三本台账:《债权债务认定台账》、《资产清理台账》、《资源清理台账》。每一本台账上都盖上了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委员会公章,村里的债权、债务、资产、资源情况分类记录得清清楚楚。黄再如说,今后,村干部动用村里一分一厘,一草一木,都将记录在册。
“当官二十年,越当越没权”,竹林社区党支部书记饶新明打趣地说,“财务公开就好比把账单晒在阳光下,群众什么都明白,我们村干部的权力虽然变小了,反倒落得个清白,工作也轻松多了。”
公开议事:把“明白”写在心里头
独山镇界子墩村有一个采石厂,原来一年承包费3000元,承包期限从2007年到2015年,8年的总收入只有2.4万元。村民对此反映强烈,上访不断。
“村里的前任书记比较霸道,只在村委会议上通了个气,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就确定下来,其他村干部也是敢怒不敢言。”村民代表高刘女说,“以前村里的经费支出、集体资产和资源的处置都是村书记一个人拍板,村民既不知情,也无法参与。”
在清理集体资产的过程中,40名村民代表组成的清理小组终于终止了这份不合理的合同,并积极参与新选任的村干部于2009年4月在镇财经所举行的招投标。同样是那个采石厂,中标的也还是原来的那个老板,但是一年的承包费变成了2.3万元,相当于原来8年所得。
现在,黄梅县各村普遍推行了“五议三公开”的民主决策制度,凡是村务要事,必须经过村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勤廉督导员参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的民主决策程序,并且做到决定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同时,民主理财制度、“三资”监管代理制度和资产资源经营处置招投标制度的全面实行,更加激发了村民参与公开议事的积极性。村级集体经济的每一项收支变化,都置于村民、村民代表和县、镇两级的双重监督之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氛围空前浓厚。
县长余建堂说,从村干部“关门议事”到村民代表公开议事,看起来是一些程序上的变化,实则是通过正确的引导,使村级民主实现了质的飞跃。刘佐乡宏星村就是佐证:村里每搞一个活动,都由群众集体决策。在总投资近400万元的通组公路、中心文化广场、村办公大楼、中心沼气池和自来水、有线电视等项目建设以及养殖合作社、种植合作社的筹建过程,村干部工作有难处,老百姓都站出来帮忙说话、出主意。民主凝聚民心,正是依靠民主的力量,才换来一个又一个“宏星村”在黄梅大地上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