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多方职能坚持服务导向--本区加强妇女合法权益保护宣传
今年是《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十周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颁布第二年。近日,区司法局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妇女法律援助工作,为推进法治普陀、“同心家园”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发挥法宣职能作用,开展多维度、多层面、多方式的妇女维权法治宣传。线下,结合“三八”维权周、宪法宣传周和“12·4法治宣传日”等节点,以《实施办法》和《反家暴法》为主要内容,开展法律维权、心理健康、劳动保护等咨询和宣传服务;依托基层“妇女之家”,开展法治文艺演出,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最新的法律法规;联合多部门开展“春风行动”,把就业促进、社会保险、安全生产、法律援助等政策送到来沪务工女性手中。线上,充分发挥各类传统媒体和自媒体平台作用,通过“上海普陀”、“新普陀报”、“法星在线”等公众微信号、报刊杂志和黑板报、展板、视频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倡导“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意识。
发挥法援职能作用,完善妇女法律援助模式机制。建立区妇女维权法律援助分中心,推进妇女维权点进街镇综治中心,完善基层维权服务模式。针对妇女因婚姻家庭、人身伤害、劳动保障等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申请法律援助的,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加强妇女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制作妇女援助手册,通过悬挂横幅、开展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增强妇女依法维权意识。
立足调解职能,做好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老娘舅”。发挥区妇女儿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主要负责调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民事纠纷,包括婚姻、赡养、伤害损害赔偿、继承、财产纠纷等。在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中,创新服务机制,引入心理咨询和疏导服务,与人民调解工作有机结合,有效化解妇女维权纠纷,年均接待咨询达到5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