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份兴化市拟享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人员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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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1月14日发表
根据江苏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确认规定,经本人申请、村民委员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和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下列同志符合领取特别扶助金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从2022年11月15日至 11月25日止,如有异议,请向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电话号码:83237086)
11月份特扶.xls
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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