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积极开展三零单位创建
“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市司法局认真落实省委、市委“三零”单位创建动员会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职能作用,积极为全市“三零”单位创建提供有力保障。
深入开展“防风险、保平安、促发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做好对乡镇(街道)初信初访纠纷的化解;进一步扩大吸纳网格员、村居“两委”成员作为人民调解信息员,扩大信息线索来源;有针对性地开展涉疫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调解案件1375件,调解成功1337件,调解成功率97.2%。
扎实开展特殊人群管理“三零”创建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建档立册,***管理,做到底数清、动态明、管得住、服务好。运用信息化手段,严格依法落实社区矫正监管措施,确保不脱管漏管、不重新犯罪;开展社区矫正大整顿活动,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救助和帮扶,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因素。
有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突出人民群众所关心的《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宪法》《刑法》等法律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从根源上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以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畅通乡村法律服务渠道,依托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和104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了1286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初步形成了四级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将“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升级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依托免费法律服务咨询网和山西法网,真正使法律融入了百姓生活,有效解决法律应用中“最后一公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