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配合强行冲卡我县一男子被拘留10日
连日来,一场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无数公安干警的心。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和早日打赢这场无硝烟的“战疫”,我县公安民警取消节假、不分昼夜坚守在防控一线。但总有些人漠视生命健康、无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挑战法律底线。
1月31日下午16时许,陡山乡新街村一村民骑电动车从县城区回陡山,途经南大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卡点时,欲强行通过,后与劝阻的执勤人员发生争执,并辱骂推搡执勤人员。
兴城派出所所长李小斌说,1月31日下午,胡某某骑电动车从孝昌城区途径南大桥疫情防控交通管制卡点的时候,准备强行通过,被执勤人员劝阻,胡某某不但不听劝阻,还辱骂推搡卡点执勤人员,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胡某某的行为违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0号令、第12号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其治安拘留10日。
目前,胡某某已送拘留所执行执留。
兴城派出所所长李小斌说,为坚决执行12号令,实现把人流车流“禁”下来、“静”下来的目的,紧扣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主题,在执勤工作中逢车必查、逢人宣传、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放行,劝导折返不服从指挥的,一律依法打击处理,确保疫情防控狙击战取得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