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法院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材料变更事项的通知
各参与鄂城区法院投标项目投标人:
结合部分投标人的对投标文件的质询情况及采购人的建设需要,现将我中心发布的招标材料部分内容变更如下:(变更部分黑体标出),
一、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五条供应商资质变更为:
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需具有国家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或中国电子行业协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三)省外的投标单位必须在湖北省内设有依法注册的分支机构,并提供相关资料备查;
(四)所投软件产品具有真实有效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所有证书上软件名称应与投标的软件名称以及版本号必须一致;
(五)重要投标产品(数据网络设备、视频显示系统设备、安防系统监控设备)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三年售后服务承诺书;
(六)视频显示系统大屏幕LCD单元产品必须是通过国家一级能效认证;
(七)为确保投标人所投监控系统与现有高清科技法庭系统无缝对接,使其与各上下级法院互联互通,投标人需提供鄂城区人民法院所使用高清科技法庭软件厂商对本项目安防监控系统的接口开放承诺函,或自行提供与高清科技法庭无缝对接的承诺函,并保证投标价格中包含了该部分对接费用;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预审:投标人在购买投标文件之前,需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并审核合格: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名获取标书时间:供应商可在2015年7月1日至7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鄂城区政府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4日下午17:00时止(北京时间)。
七、招标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文胜 联系电话:139****8979 0711-3895538;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明堂路70号,邮编:436000。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室。
九、 投标保证金。本谈判项目投标保证金为30000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5年8月4日上午12:00前从本单位账户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保证金账号:1759***********34,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鄂州市鄂城区支库,开户行:农行鄂州市鄂城支行。联系人:李文胜,联系电话:139****8979。
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9条增加“29.1 中标人在区政府采购中心授予中标通知书后的10个日历天内(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人需完成所投监控系统与鄂城区人民法院所使用高清科技法庭软件的无缝对接的测试,并向区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提供测试成功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按时完成对接测试的,将被视为无能力完成项目建设的中标人,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依次递补确定新的中标人。”
三、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细技术参数中,数据网络产品的所有原来标★的,★取消。大屏设备和监控设备中标注★号的,变为优选参数。
四、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变更为: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步骤
评委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即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投标单位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和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不具备投标资格或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三、评标标准
价格评议40 分、商务评议20分、技术评议40分。
5.1价格评议(0—40分)
5.1.1价格分实行现场唱标打分,按价格分值所占总分值的比重(权值)现场记录、现场计算汇总。
5.1.2总报价评议:本次项目确定上限拦标价为244.9955万元,下限拦标价为不低于所有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的平均价的10%。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各投标价格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40分(投标报价超过上限拦标价或低于下限拦标价的为无效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的总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1-投标报价与平标基准价的差额/评标基准价)×40。
(二)商务评议( 20 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考评的主要内容 |
1 | 投标人 企业综合情况 | 7 | 1、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3分:投标人资质为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以上得3分;二级得2分,三级得1分; 2、财务状况2分:投标人近3年公司经营要求均盈利(须提供投标人2012-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年年均盈利在50万元以上的得2分,50万元的1分,未盈利不得分; 3、社保缴纳2分: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两年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材料中需包含本项目拟定参与人员的社保缴纳记录),年缴社保15人及以上的得2分,11-15人的得1分,10人及以下的不得分 |
2 | 售后服务 | 6 | 1、售后服务承诺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故障解决方案、免费技术培训方案,根据编制内容质量打分。最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2、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可靠性、可行性,根据编制内容质量打分。最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3、能在4小时内及时进行售后***服务维修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3 | 参与本项目人员素质 | 2 |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管理经验和相关证书(需提供所获证书影印件),完成本项目员工配置合理,优良得2分,较好得1分,一般的不得分 |
4 | 投标人类似业绩 | 2 | 有类似业绩,并能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最好的2分,其他的1分,没有的不得分 |
5 | 文件编制 | 3 | 投标文件逐页有连续页码,并有详细目录,目录与有关材料装订顺序对应清晰,查阅方便,根据最好、较好、一般打分,分值分别为3分、1分、0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不得分 |
(三)技术评议(40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考评的主要内容 |
1 | 产品配置及技术评价 | 29 | 1、产品配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0分,有产品配置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不符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产品优于招标文件的,每正偏离的一项得0.5分,最多得3分; 3、产品配置符合标★号的优选技术参数(需提供厂商产品彩页并加盖厂商公章证明或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证明)要求的,每满足一项产品得0.5分,最多得6分 |
测试验收 | 2 | 项目测试验收方案完整、科学合理。最好的2分,一般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 |
质量保证 | 3 | 为确保项目实施质量而采取的保证措施周详、科学合理。最好得3分,一般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 |
工期保障 | 3 | 为确保项目实施时间及工期而采取的保证措施周详、科学合理最好得3分,一般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 |
2 | 技术方案书 | 3 | 技术方案书能兼顾考虑先进性、高可靠性、开放性、可扩展性、高效性、节能、高性价比,按照好、较好、一般评分,最好得3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 |
(四)价格评议、技术评议、商务评议按评委评分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作为为项目中标单位。得分相同、排名第一的总报价低的作为中标单位,得分、报价均相同的,产品优质的作为中标单位。
(五)评委会配合招标方答复投标单位提出的质疑,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特此通知。
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7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