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塘镇新城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邀标公告
为加快大塘镇新城区的建设,进一步改善我镇的投资环境,我司决定采取合作建设方式,并通过以商住用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除约1080亩土地的征地、青苗及其地上附着物补偿后,余额按比例分成的办法进行合作。现向社会公开诚邀项目合作竞标人。合作建设项目具体操作方式为:
一、 合作方式:
项目建设方(大塘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同)将位于大塘镇新城区的约400亩商住地进行挂牌出让并将出让金列为合作项目的收入;投资方负责垫付园区南路建设用地约680亩和商住地约400亩的征地款、青苗补偿款及其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土地出让金收入首先用于支付偿还投资方的垫资。
二、合作期限:
从项目建设方与项目投资方签订《合作合同》日算起,至双方约定的约400亩商住地全部实现转让,收益分配款到账日止。
三、合作项目收益分配:
位于大塘镇新城区400(约)亩商住地,通过挂牌出让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减除征地款、青苗补偿款、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及征地期间发生的业务费用、办理《国土证》所需税费等成本后,余额部分视为合作项目的收益。合作项目收益按建设方占收益总额的51%,投资方占49%的比例进行分配。
如因政策调整商住地出让金收入需按一定比例上缴上级政府财政部门的,上缴部分由项目建设方承担。
邀标人: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