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南充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热潮
3月1日起,南充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南充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正式施行。为准确把握《条例》精髓,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连日来,我县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热潮。
记者从县住建局了解到,为努力把蓬安打造成嘉陵江畔大美公园城市和“成渝第二城”绿色生态主题功能区,不断提升蓬安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水平,即日起,县住建局多管齐下,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
2月28日,县住建局组织全县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各村建环卫服务中心主任、全县住建系统工作人员召开《南充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专题培训会,川北医学院人文科学院法学副教授何文强到会授课,重点讲解了绿化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绿地率标准、城市道路行道树栽植要求和城市公园、游园、街头绿地建设要求等。
3月1日上午,县住建局在相如文化公园、建设路等处设立宣传点,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解答群众提出的城市园林绿化有关问题。同时,利用宣传车深入城区主要街道、城市公园及各乡镇场镇就《条例》开展巡回宣传。
据了解,《南充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于2016年10月14日南充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结合南充实际,提出城市园林绿化应当坚持生态、景观、文化统一协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保护和利用现有的山体、河湖水系、林地、生物物种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资源,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宜居城市建设。
为营造《条例》施行良好氛围,县住建局还将利用户外LED显示屏、蓬安电视台、蓬安门户网等进行字幕滚动宣传,让《条例》深入人心、顺利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