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海广场D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银海广场D座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沿江路银海广场D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银海广场D座改造工程,主要包括:银海广场D座首层(大堂)、十三层、十四层室内装修工程及首层室外花基、雨棚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银海广场D座改造工程进行施工(具体以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168235.***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符合行业规范要求。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是《广东省定点工程(装修、修缮)资格项目》或《佛山市直单位装修、修缮工程定点资格项目》或《佛山市高明区装修、修缮工程定点资格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
4.2.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只接受报名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报名时须带备以下资料: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证明文件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报名将予以拒绝。招标文件5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提供的招标文件有word版和已盖章的PDF版时,若有不一致,以已盖章的PDF版招标文件为准)。
5.2 报名时间: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前往佛山市高明区荷富路803号丽日名都9座01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提交 4.3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9年5月21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要求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
7.1.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9年5月24日9时00分
截止时间:2019年5月24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19年5月24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富路803号丽日名都9座01铺指定开标室)。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工作机构-其他机构-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公示栏-公有企业招投标栏目(http://www.gaoming.gov.cn/gzjg/xzgllsydw/sggzyjyzxgmfzx/gsl/gyqyztb/)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书面或电子邮箱形式发布。各投标人应确保报名时的联系方式有效,随时关注相关项目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富路803号丽日名都9座01铺
邮 编:528500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夏先生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0757-88262909 电 话:0757-86257577
传 真: 传 真:0757-6386272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89****4555@qq.com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