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掀起新一轮流通环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高潮
七月二十日,为了规范和推进顺德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市场安全监管局印发了《2010-2011年顺德区流通环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工作实施方案》,顺德新一轮流通环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拉开帷幕。
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是通过引导、教育、规范,帮助经营者建立完善制度,使其达到食品安全工作标准,起到食品安全示范作用,以此来带动其他商店规范经营,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此次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将延续至明年底,届时要在原有18家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基础上,新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22家,实现每个镇(街道)至少创建4家食品安全示范店的目标。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一是申报阶段(8月1日-9月1日)。各分局将在广泛宣传创建示范店的基础上,对辖区经营户进行调查摸底,通过比较筛选,选出一批基础条件好,有一定代表性的经营店,指导其自愿申请并填报《顺德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申请表》,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二是创建阶段(9月1日-11月30日)。各分局对照食品安全示范店标准,对确定的创建对象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检查考核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在各分局对辖区创建单位进行初评初审的基础上,区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依据《顺德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评定办法(试行)》,按照广东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考核表》,对各分局确定开展的创建对象进行实地考核验收,考核分数达到90分以上视为合格,确定为命名对象。四是命名阶段(2011年1月1日-2月30日)。对经考核验收符合条件、确定为命名对象的示范店,区局将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授牌表彰。五是巩固提升阶段(2011年3月-9月30日)。对已取得区局食品安全示范店的经营单位,各分局要不断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经区局考核推荐申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