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同意深圳市和顺堂医疗机构投资有限公司阳光花地苑中医诊所变更登记注册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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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7日发表
深南卫计发〔2018〕354号
宋钢(深圳市和顺堂医疗机构投资有限公司阳光花地苑中医诊所):
你提交的关于深圳市和顺堂医疗机构投资有限公司阳光花地苑中医诊所变更登记注册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我局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深圳市商事登记制度规定和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通知要求,同意你诊所商事主体登记为“深圳市和顺堂医疗机构投资有限公司阳光花地苑中医(综合)诊所”。
二、同意该诊所名称由“深圳市和顺堂医疗机构投资有限公司阳光花地苑中医诊所”变更为“深圳市和顺堂医疗机构投资有限公司阳光花地苑中医(综合)诊所”。
三、同意该诊所诊疗科目重新核定为:中医科。
此复。
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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