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政法干警诈骗12次
赫山区兰溪镇一无业人员,冒充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屡屡得手,骗得现金23000余元。桃江县公安局针对目前此类案件不断上升的势头,10月19日在全县发出《预警通报》,提醒群众擦亮眼睛避免上当。 10月16日9时,松木塘镇虎形山村的龚老汉家门口来了一辆出租车,从车上跳下一位看上去约四十多岁,体型偏瘦的中年男子。中年男子见人便问:“龚老汉家是咯里不?”正在建房的龚老汉忙闲下来,与其搭话。该男子自称是省监狱管理局干部,是龚老汉正在茶陵监狱服刑的儿子“高伢咀”的朋友,这次特意来主要是告知其找到了帮“高伢咀”减刑的门路,要求龚老汉准备一笔活动经费,到长沙请客送礼,其儿子下月28日就可以刑满释放回家。龚老汉听了非常高兴,心想昨天还接到儿子的电话要他寄500元生活费到监狱里去,今天就有“贵人”来帮忙了。于是没加思索便将家中原本用来建房的1300元给了该男子,并说明:500元给儿子做生活费,800元用来请一餐客。该男子收下钱后就上车欲走,龚老汉见留其吃饭不成,还硬塞给其200元作辛苦费,并将家中用来待客的25公斤花生全部送给了他。事后,龚老汉的女儿感觉事出突然,越想越觉得父亲被骗了,赶紧拨打电话报警。 松木塘派出所所长文青声接到报案后,立马率5名民警驱车在松木塘至桃江县城的必经之路追堵,当警车行至松木塘镇桥头河处时,发现嫌疑人乘坐的出租车正快速驶来。民警拦下该车,将正在车上的嫌疑男子带到派出所。突审中,该男子仅供述其叫余某某,1966年3月19日生,赫山区兰溪镇杉木桥村人,当日骗了龚老汉1500元钱。但办案民警调查后了解到,余某某自1986年就开始在社会上打流。1989年、2001年因偷窃被治安拘留两次,2002年因故意伤害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6年8月刑满释放回家。其居无定所,经常出入娱乐场所。 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办案民警决定从外围调查入手,兵分两路,一路负责继续审讯嫌疑人,另一路则对近段辖区内类似的几起诈骗案摸底再查。负责调查的民警发现,自今年9月中旬开始,辖区内连续发生的几起诈骗案的受害人,都是家中有人被判刑或被羁押,作案者均为一中年男子,并且作案人每次都冒充检察、公安或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于是决定将多起案件并案侦查。 经被害人辩认照片,证实这多起诈骗案属同一人所为,在铁的事实面前,10月17日余某某如实交代了所犯罪行。自今年7月份以来,其利用在押、服刑人员的家属希望找关系的微妙心理,选择偏远山区作案。作案前他先到当地询问,摸清被羁押、服刑对象的家庭情况后,再冒充政法机关工作人员主动找***,拿出事先伪造好的减刑表和取保候审表,骗取受害人的信赖后索要钱财。桃江警方现已确认,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先后12次在赫山区兰溪镇、八字哨镇,桃江县三堂街镇、马迹塘镇、松木塘镇诈骗现金23000余元及手机一台,香烟两条。(刘惠江 刘奕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