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金财201057号关于印发金湾区财政局岗位职责的通知
珠金财〔2010〕57号
关于印发《金湾区财政局岗位职责》的通知
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局各股室,各镇财政所:
为健全我区财政管理和监督制度,规范财政行为,给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我区的实际,我局制订了《金湾区财政局岗位职责》,并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金湾区财政局岗位职责》
二O一0年七月十八日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财政 岗位 职责
抄送:梁庆伦常务副区长
市财政局、区人大财经委、党政办
珠海市金湾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0年7月18日
(共印20份)
附:
金湾区财政局岗位职责
第一部分 财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监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组织拟订财政、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和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
四、制定财政和预算收支计划、政府公物仓管理制度和政府资产管理规定;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组织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和管理;管理罚没财物收入,参与监管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
五、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管理区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及各项政府性基金;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有关财务制度,监管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负责向财政拨款的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和重点行政事业单位委派财务总监的工作。
六、监督管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运营及国有资产的处理、处置等;拟订业绩考核和收入分配制度,依照法定程序对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和管理,并根据经营业绩进行奖惩。
七、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组织实施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核、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工作。
八、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九、贯彻执行上级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拟订和执行全区统一的开支标准和政府采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批复区级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公布珠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集中采购限额标准。
十、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岗位职责
局长职责:
一、主持局的全面工作。
二、贯彻执行中央、省、市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
三、负责组织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
四、督促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和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
五、负责组织全区的财政收入,抓好年度预算计划和各项指标任务的下达及增收节支工作,确保收支平衡,为区政府当好参谋。
六、加强监督管理,研究提出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的规定和意见,签发各业务股(室)的各类文件。
七、组织拟定预算、基金与收费等方面工作的改革措施、方案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和指导实施。
八、审批业务股(室)呈报的有关单位的申拨经费报告,严格把好支出关。
九、对全局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文明建设、反腐败工作、综合治理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
十、负责抓好对全局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抓好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契税中心和公物仓管理办公室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职责:
一、负责抓好本局与有关业务部门的上传下达和协调工作及局机关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二、协助局长抓好增收节支、组织好财政收入和契税征管工作。
三、负责了解和研究全区和周边县区财政工作动态,及时向局领导提供信息。
四、协助局领导班子抓好局党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五、负责和指导区税收财务大检查工作和财政业务监察工作,抓好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上访、举报和处理工作。
六、完成上级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职责:
一、协助局长做好上传下达和局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分管行财农财股业务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二、组织拟定有关行政事业、社会保障、会计制度、基本建设投资等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和指导实施。
三、负责抓好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措施、方案和财务管理制度制订和调查研究工作,并制定方案。
四、负责组织和实施区内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登记和界定等工作。
五、负责对会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做好会计工作秩序的整顿工作。
六、负责管理和监督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和基金的使用。
七、完成上级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职责:
一、协助局长做好上传下达和局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预算国库股、综合股业务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二、执行国家、省和市的各项财政预算政策,拟订国库管理和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
三、协助局长抓好增收节支、组织好财政收入。
四、抓好非税收入管理,协助组织和指导开展预算外资金的清理检查和建章立制工作。
五、按权限审核有关经费开支和审核业务股的发文。
六、完成上级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股职责:
一、负责上传下达、局内各股(室)协调工作。
二、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
三、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四、负责党务、纪检监察、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会、共青团、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
五、参与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六、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预算国库股职责:
一、执行国家、省和市的各项财政预算政策,拟订国库管理和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编制中长期财政收支计划和年度区级财政预决算草案。
二、代编全区财政预决算草案,拟订区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
三、承担区级部门预算的审核、批复、调整工作。
四、承担区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分析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五、拟订区对镇(工业园区)财政管理体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承担区财政与市财政结算、对镇级财政总决算的批复等工作。
七、承担区财政与镇(工业园区)财政结算工作,指导、监督镇财政收支平衡工作。
八、拟订全区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管理非税收入财政资金;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和标准的审核并进行财务监管。
九、统一管理区级财政资金账户和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备案。
十、负责对区级财政业务代理银行的考核和监督。
十一、负责区级财政统发工资核拨工作。
十二、研究和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指导镇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
十三、负责收费票据、罚没收据的申领、核销和管理。
十四、参与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对各项房改资金实行财政监督。
十五、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行财农财股职责:
一、负责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提出有关收入分配和改革的建议。
二、负责各部门、单位和专项资金的部门预算编审、监督、执行和决算工作。
三、参与研究地方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财政措施。
四、负责对地方国有企业(含境外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年度决算报表的汇编工作。
五、负责审核和发放政策性物价补贴;拟订全区财政支农政策;贯彻落实五项保险基金及其他保险基金的有关财政政策。
六、承担全区会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七、参与制定我区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和公布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审核政府采购合同及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负责政府采购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
八、参与组织清理“小金库”和各项基金工作;负责本局内审和各镇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
九、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预算、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工作。
十、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经济建设股职责:
一、编制区级经济建设支出预算草案,办理资金拨付。
二、参与审查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审核该类工程预、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
三、指导和监督国有建设单位执行财务会计制度。
四、负责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财政性资金投资进行检查、监督及工程成本控制,参与项目后评价。
五、参与投资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和基本建设中长期投资计划及财政性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参与区政府投资重大基建项目的融资工作。
六、负责我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拟订管理规范性文件,承担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
七、组织各类地方政府性债务报表的布置、审查、汇总及分析工作。
八、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国资股职责:
一、负责拟订区属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立项工作。
二、对行政事业单位区属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指导和监督各镇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办理产权登记和产权界定,审批资产处置方案,调解处理国有资产产权纠纷。
四、监督检查区资产运营机构及其控股企业的财务情况;参与管理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和股份制等改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公司制改组试点,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
五、负责我区企事业体制改革工作。
六、负责组织和指导清理企业集资。
七、会同有关部门归口审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方案。
八、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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