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结果通报
2012年,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提质增效战略,大力推进综合改革,切实加强管理,强化优质服务,圆满完成省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工作要求,经市委、市政府2013年5月13日(深府办〔2013〕14号)同意,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省对市、区的考评结果
深圳市以及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2012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2012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在全省通报表彰。
二、市对各区、街道的考评结果
(一)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大鹏新区,201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市委、市政府授予“深圳市2012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通报表彰。
(二)福田区园岭街道、南园街道、福田街道、沙头街道、梅林街道、华富街道、香蜜湖街道、福保街道、华强北街道、莲花街道;罗湖区黄贝街道、翠竹街道、东门街道、桂园街道、南湖街道、笋岗街道、东湖街道、莲塘街道、清水河街道;盐田区沙头角街道、海山街道、盐田街道、梅沙街道;南山区南头街道、南山街道、沙河街道、蛇口街道、招商街道、粤海街道、桃源街道;宝安区新安街道、西乡街道、福永街道、沙井街道、松岗街道、石岩街道;龙岗区平湖街道、布吉街道、坂田街道、南湾街道、横岗街道、龙岗街道、龙城街道、坪地街道;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光明街道;坪山新区坪山街道、坑梓街道;龙华新区观澜街道、大浪街道、龙华街道、民治街道;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大鹏街道、南澳街道,2012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市委、市政府授予“深圳市2012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通报表彰。
(三)罗湖区东晓街道和南山区西丽街道,2012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不达标,工作现状与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有较大差距,存在较为突出问题,“提醒注意”,并限期整改。
三、市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的考评结果
(一)市公安局、监察局、住房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文体旅游局、综治办、人力资源保障局、法制办、民政局、财政委、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等13个人口计生兼职单位,2012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市委、市政府授予“深圳市2012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通报表彰。
(二)市科技创新委2012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彰的各区(新区)、街道和人口计生兼职单位认真总结经验,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力争取得更好成绩;被提醒注意的单位要正视问题,狠抓薄弱环节,认真整改,努力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尽快达到考评合格标准。
2013年,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人口计生改革发展方向不动摇,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推进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稳定发展,为建设民生幸福城市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